作者:李孟苏 来源:《意林》
这几天在苏格兰休假,住在一个著名的温泉小村子里。村里有家酒馆,出产本地有名的精酿啤酒,有一百多年的历史,我们几乎天天去。这是一家传统的英式酒馆,门口的墙壁上有一块铭牌,写着:19世纪,身体孱弱的作家路易斯·史蒂文森常常来此地疗养,就住在这个酒馆。这家酒馆里没有音乐,没有自动点唱机和榨汁机,电视只在转播板球比赛时才打开。如果是下午,客人就不多,他们悄悄坐在桌边,一边喝半品脱的啤酒,一边翻报纸,屋里安静得只听到挂钟指针行走的声音。泡在酒馆里,可能是英国人消磨时间的最理想方式。
这种酒馆是传统的英式pub,不是酒吧(bar)。Bar时髦摩登,爱玩个主题,啤酒、葡萄酒、烈酒、鸡尾酒一应俱全,只准成年人进入,它像美剧、好莱坞电影。Pub则是《光猪六壮士》,是《唐顿庄园》,酒馆里卖各种酒精饮料,楼上供应一日三餐,只是不卖鸡尾酒,白天欢迎未成年人甚至婴儿进场;打手机不允许,打扑克也在2006年才变为合法。最著名的酒馆是乔治·奥威尔虚构的“水中月”,那里的女招待友好地把每个顾客叫作“亲爱的”。大英博物馆附近有家“博物馆酒馆”。当年,卡尔·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阅览室看完书会进来小酌,年輕的柯南·道尔医生也常来。
我们住的这个小村子本地居民很多,Pub的老板和客人们处得像家人,很多居民把酒馆当作公共起居室。老板和熟客们在酒馆里组织各种社区活动,桥牌、钓鱼、象棋、填字游戏,甚至还成立板球队。所以,我们第一次进这个Pub时,每一个客人都扭头看向我们,屋里出现了短暂的静默。
史蒂文森为什么会住在酒馆里呢?这是因为历史上酒馆多为酿酒商开办。14世纪英格兰人在淡色啤酒中加入啤酒花,发明了今天的啤酒,饮酒文化兴起,坎特伯雷大主教感慨说,宗教节日里“受到敬仰的不是教堂,而是酒馆”。从18世纪末期起,大型酿酒厂开始收购旅店,开设房间向客人推销啤酒,称为Publichouses,为了照顾广大不识字的顾客,酒馆的招牌没有字,而是一根绑着冬青树枝的木棍。它渐渐演变成今天的Pub。禁酒令最严苛的20世纪20年代,酿酒商反倒加大投入,发展酒馆业,扩大了顾客群。二战期间,酒馆成为人们的避难所,增加了国民的凝聚力,成为英国人生活的中心。
只是,英国人的Pub起居室越来越少了。近20年前,我们曾在这个村子旁边的大学里生活了一年,村里酒馆不下10家;此番再来,酒馆已经减少到3家,取而代之的是时髦餐馆、连锁咖啡品牌的门店。村里原本有一家开了百年的二手书店,当年我在这家店里淘了很多老版书,一个寡言的中年男子守在店里。这次书店也关了,开了一家卖葡萄酒和威士忌的酒廊——如今威士忌是一项全球化大产业,而年轻一代谁还捧着书本看呢?
也许,我不该像威廉·布莱克那样,对逝去的传统生活充满哀怨和惋惜,甚至咒骂新兴事物的出现,比如痛斥蒸汽机冒的浓烟让天堂变成了地狱;不该像15年前的苏格兰岛民集体抗议在他们的家园栽立风力发电机,认为此举破坏了风景的和谐,今天苏格兰的原野、山丘上随处可见白色的现代化风车。《太阳报》的无上装女郎都要顺应女性运动的潮流,穿上廉价感的内衣,我为什么还要抱着所谓的经典、传统不放呢?英式酒馆,就像“水中月”这名字,终究会成为后人的幻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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